【协会要闻】内蒙古融资担保业协会在延吉举办“新《公司法》解读暨地方金融机构逾期清收法律实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4-06-24 来源:内蒙古融资担保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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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学习了解新《公司法》,提升逾期贷款清收能力,促进地方金融业态持续健康发展,6月18日-20日,由吉林省地方金融协会主办,内蒙古融资担保业协会、黑龙江省信用担保协会、辽宁省融资担保业协会联办的“新《公司法》解读暨地方金融机构逾期清收法律实务”培训班在吉林省延吉市举办,来自三省一区150余家机构近300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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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培训由吉林省地方金融协会会长单位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云立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同时对学员提出了要求,希望学员们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把学习成果体现在工作实际中,促进地方金融业态高质量发展。

        本次培训邀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志伟律师和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傅穹教授两位老师授课,两位老师结合丰富详实的案例就逾期清收方案的制定、新《公司法》相关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同时对参训学员提出的一些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答疑,培训现场互动频繁,反响热烈,受到了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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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课程内容丰富,实务性强,对行业的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下一步,协会将持续深入挖掘热点课程,进一步助力融资担保行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