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区首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再担保业务成功落地

发布时间:2024-04-01 来源:内蒙古融资担保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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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金融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2024年3月22日,鼎新担保公司完成首批地方担保机构的合作准入审批,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赤峰恒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农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内蒙古冠世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4个盟市5家担保机构正式进入自治区再担保合作体系,进一步深化了《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精神的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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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9日,巴彦淖尔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800万元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贷款业务,成功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数字化平台完成再担保业务备案。首笔再担保业务的备案成功,标志着我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自治区级再担保-辖内担保机构-银行”四方风险分担机制正式落地,为推动完善我区“国家-自治区-盟市”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迈出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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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鼎新公司将加大对符合条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入力度,充分发挥自治区级再担保平台职能和“增信、分险”的作用,向上对接国家担保资源,向下与盟市担保机构建立合作,积极推动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尽快建立,积极引导和支持自治区融资担保机构聚焦主业、规范经营、管控风险,不断提升自治区融资担保机构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用足用好国家担保资源,指导准入合作机构按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合作政策,扎实开展业务,撬动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三农三牧”等普惠经营主体,做好财政资金的放大器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