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4 来源:内蒙古融资担保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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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还本续贷政策迎来重大优化调整!
9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进一步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一是将续贷对象由原来的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又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续贷支持。二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三年,也就是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都可以参照小微企业的续贷政策。三是调整风险分类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企业的贷款办理续期,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
2014年,原银监会发布小微企业的续贷政策,即“36号文”,明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可以申请续贷。也就是说,小微企业贷款到期无须偿还本金即可接续融资,该业务也被称为“无还本续贷”。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了31.9万亿元,较2017年末翻了两番,平均利率也累计下降了3.5个百分点。
另外,据介绍,金融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的工作机制,在区县层面建立工作专班:一手牵企业,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深入了解小微企业经营情况和实际困难,尤其是全面摸排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一手牵银行,把依法合规经营、有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推荐给银行机构。李云泽强调,银行机构要及时对接,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授信审批,确保信贷资金直达小微企业,真正打通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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