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助力中小微企业成长 塑造政府采购优质营商氛围

发布时间:2024-04-0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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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缓解资金压力,助力企业提高竞争力,让更多企业能够顺利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扩大市场份额。

精准对接,成效明显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精准对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自治区财政厅在全区范围内上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将政府采购信用转化为市场价值,帮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拓展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平台运行以来,已有105011家中小微企业申请注册,累计为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融资超8.6亿元。其中,2021年0.6亿元(2021年6月全区上线)、2022年2.39亿元、2023年4.25亿元,平台融资额逐年攀升,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呈逐年增长趋势。

财政引导,助力加速

       自治区财政厅积极与入驻平台的金融机构对接,从中选择开展融资业务积极、服务范围覆盖面广的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直通车”试点合作,在提前授信计算、提高放款额度、缩短审批流程、加速放款到账、锁定回款账号等五个环节上下功夫,为企业提供利率优惠、流程快捷、额度灵活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试点合作开展以来,融资企业向试点银行提交融资申请到收到贷款的时间由原来80小时缩短至40小时,融资企业的政府采购合同发布后最快1小时资金即可到账,最高授信额度可达1000万元,单笔融资额度按照中标合同金额的90%确定,极大程度解决企业燃眉之急。

银企自愿,合作共赢

       所有参与依法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都可以通过平台提交融资申请。融资时,完全以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无需资产、第三方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中小微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选择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以及融资机构,融资机构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以及融资额度。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畅通的同时,积极支持区域内银行机构发展。平台常态化征集金融机构,先后有33家银行机构提交申请,经与平台联调测试,现已有30家银行机构入驻并开展业务。目前,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渤海银行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已累计放贷金额超过2.2亿元、1.8亿元、1.3亿元。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帮助中小微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的政府信用、企业信誉实现免抵押贷款和减少资金占用,将更多金融“活水”精准引向中小微企业,在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便利性、保障合同资金按时支付上下功夫,优化营商环境,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财政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