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有力量|强化县域金融服务 赋能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1-03 来源:实践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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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金融业稳定运行,社会融资规模、金融供给总量逐年增加,供给结构不断优化,金融服务持续下沉,县域金融蓬勃发展,有力地支持了乡村振兴和实体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当前我区金融业仍存在县域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相对复杂、差异较大,县域金融体系难以满足有效融资、投资需求,金融产品供给单一,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县域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滞后,缺少县域金融公共绩效评价体系等短板弱项和难点堵点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我区经济金融工作实际和赴外省考察学习到的先进经验,形成以下解决路径。

       从政府角度上看,要积极推动形成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良性互动机制,从县域金融需求侧发力,以县域经济发展激活有效金融需求,以逐步完善县域信用体系降低投融资风险成本,以科学的风险补偿和激励机制鼓励机构下沉金融服务。

       充分发挥政府在县域经济金融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一是提升县域有效融资需求,加快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各盟市政府要聚焦自治区五大任务,积极围绕属地特色产业,依据各盟市区位、自然和资源禀赋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定主导产业,实行重点开发,激活当地经济发展动能。二是整合县域客户融资需求,积极培育特色产业链,打造“链主”企业,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政府联合金融机构梳理属地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融资需求,依托核心企业,为链内中小微企业、农牧业养殖户及合作社提供订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三是引导域外投资需求,积极推动招商引资,围绕区域特色,向上争取好项目、大项目,引导域外资本进入县域;同时,鼓励本地民间投资积极参与本地重点项目建设,减少县域资金外流。四是常态化开展政金企对接,搭建合作平台,定期组织政银企协作洽谈会,收集并向金融机构推送有融资需求企业名单,鼓励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展合作。五是推动深化农信社、城商行改革,推动农信社改革服务三农、城商行改革回归本源,优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实现在线修复,加快推动协调政府专项债补充自治区中小银行资本,推动企业融资渠道创新。

       加强县域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要健全完善县域信用信息系统和失信惩罚机制,政府信用部门牵头联合行政、司法、民生保障、金融等多部门,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等信息,建立信用信息评价统一机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信用服务监管系统,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程序将涉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二是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县域信用基础设施和数字金融基础设施,从产品诚信、服务诚信、管理诚信三个方面完善金融诚信体系。三是推动企业加强自身信用治理,提升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债务管理,明晰企业产权,健全企业信用评估体系。

       建立科学县域金融风险补偿和激励机制。一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以财政资金等多种方式,抵补普惠型信贷的风险。构建良性政银担分险机制,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压低金融机构的普惠业务风险指标,拉低实体经济实际融资成本。二是尝试推动编制包括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策支持等维度的县域金融服务指数,帮助旗县区准确评价金融机构绩效,政府风险补偿可与金融机构县域服务指数挂钩,激励金融机构更多地聚焦县域、服务域内。三是增设普惠金融考核指标,从服务县域实体经济、三农三牧和小微企业等产业主体等角度,考核金融机构服务县域经济的质效,进一步激励金融机构提升农牧民、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及时性、可得性和便利性。

       从金融机构角度上看,要积极提升自身实力,聚焦县域产业链、产业集群,丰富金融产品、创新涉农金融服务模式,推进县域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

       多渠道提升县域金融机构实力。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平衡自身风险收益和服务县域两端,适当增设网点、提升网点覆盖率,提高服务县域经济的能力。地方性法人银行要深化改革,引导完善公司治理,增强县域金融机构抵御风险能力,建立资本金补充长效机制,多渠道提高资本补充能力。

       创新业务模式。金融机构要切实把握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有利时机,针对当地特色产业和资源禀赋形成的产业集群、产业链、供应链,深入调查分析,对产业集群的上下游企业进行整体授信、联合贷款等形式,进一步降低单一机构贷款承担的风险,积极探索适应产业集群企业特点的融资模式及担保方式,切实制定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与扶持方案。发展供应链金融,有效降低业务风险成本,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丰富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应精准对接县域经济发展的特色需求,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金融产品,探索发展农业产业化信贷模式,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辐射拉动作用。以农牧民和小微企业主体的需求为导向,合理增加信用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属信贷产品和中长期信贷产品。拓宽抵质押范围,开发订单贷款、存货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符合民营小微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提升县域信贷资金发放的有效性,提高信贷政策执行力和政策落实效果。

       推进县域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积极配合各级政府推进数字化融资平台建设,将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数字化、电子化,配合接入自治区一站式融资服务平台,提升小微企业、农牧民等县域金融客户融资可得性。分层级开展普惠金融产品“上网”活动等,积极引导县域客户使用手机APP、网上银行、自治区融资平台等正规数字化平台获取金融服务。

       从有融资需求的县域中小微企业角度上看,需尽快完善企业财务数据,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主动与政府、金融机构对接融资需求,多渠道争取融资支持;加强对企业高管、财务人员的金融培训,提升企业对融资渠道、金融工具的了解和认识,引导企业运用合适的金融工具满足自身融资需求。

       尽快建立完善的企业财务制度。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完善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形成良好的企业信用数据记录,为金融机构开展风控决策提供数据依据。

       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金融机构对接融资需求。积极主动参与政府组织的政金企对接活动,主动向当地政府对接融资需求;积极与各金融机构沟通,通过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融资渠道获取融资支持;符合“天骏计划”条件的企业,可作为上市后备企业获得政府上市辅导,争取通过资本市场获得融资。

       加强企业内部金融培训。提升企业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积极了解县域金融平台、金融机构提供的县域金融产品和各级政府的融资扶持政策,加强对企业高管、财务人员等的金融培训,加强企业对金融工具的了解和认识,采用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金融工具满足融资需求。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